四川省属部分高校国资、产业工作研讨会在成都召开

   2010-04-06    作者:佚名    来源:

四川省属部分高校

国资、产业工作研讨会在成都召开

 

2010330日,四川省教育厅学校后勤与产业处会同四川省教育厅国资办在四川师范大学联合召开省属部分高校国资、产业工作研讨会。出席会议的有四川师范大学严余松副校长、四川省教育厅学校后勤与产业处胡晓明副处长、四川省教育厅国资办李昌玉主任以及四川师范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西南科技大学、西南石油大学、四川音乐学院、四川教育学院国资和产业部门的负责人。本次研讨会的主要议题是高校经营性资产的界定与处置,会议由教育厅学校后勤与产业处胡晓明副处长主持。

四川师范大学严余松副校长首先发言,他结合本校产业改革与发展的实际情况,从高校办产业的根本目的出发,就高校产业经营性资产的处置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高校企业经营性资产的处置涉及到学校整体发展,高校所办的企业是一个具有独立法人的国有实体,应该按照现行的国有企业的法律法规来对待其资产的处置,不能用管事业单位资产的制度去管企业的资产。”其后,与会同志就经营性资产的界定划转和处置问题进行了热烈地讨论。

针对各校提出的问题,厅国资办李昌玉主任对高校企业经营性资产处置的报批程序及所需材料作了较为详尽的解答,教育厅学校后勤与产业处胡晓明副处长作了会议小结。为了有利于高校具体操作,本次研讨会就主要问题达成了共识,建议省教育厅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相关文件,一是明确高校原有经营性资产划转处置的报批程序及相关材料;二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提出界定高校经营性资产的原则意见;三是明确高校资产公司的运行管理及经营性资产的处置,应当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由学校根据国有企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全权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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