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加强学校食堂管理保障开学复课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学校后勤人在行动】   2020-03-19    作者:佚名    来源: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管理,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全力保障开学复课,3月16日,泸州市教育体育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学校食堂管理保障开学复课的通知》(泸教局函〔2020〕64号),要求做好五方面工作,保障顺利开学复课。

一是加强疫情防控,规范食堂管理。严格按照《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切实加强学校食堂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泸教局函〔2020〕40号 )要求,坚决做到“五个切实”,确保食堂防疫“无死角”,全力做好学校食堂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学校食堂从原材料采购到餐厨废弃物处置全过程、各环节的管理工作,重点做好进货查验、索票索证、人员健康管理和清洗消毒管理等工作。开学前,要做好食堂生活物资采购准备工作,确保学校食堂正常运行。

二是加强价格管理,确保平稳有序。严格按照“学校食堂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营利”的规定,科学核算食堂成本,加强饭菜价格管理,不得随意调价。如确因市场物价上涨幅度过大等因素,需调整食堂饭菜价格的,必须做到成本测算合理、调整范围合理、调整幅度合理、调整程序合理,全力确保食堂饭菜价格平稳。对外承包经营的食堂,学校可结合实际采取减少承包费等方式,降低食堂运行成本,平抑饭菜价格。

三是加强质量管理,确保营养健康。严格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加强对食堂所供饭菜质量和数量的管理,科学制定每周食谱,合理均衡膳食搭配,力求菜品丰富、营养健康。学校食堂一律不得采购、贮存、加工、售卖违规食品、高风险食品和不益于学生健康成长的食品。

四是科学制定方案,确保保障服务。各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开学筹备中要高度重视学校食堂的人员健康、食材准备、价格平稳、秩序保障等事项,各区县教育体育局主要领导对规模较大以上学校的食堂情况要亲自过问,要亲自约谈有关学校领导和食堂经营者,要积极协调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依法监管。各学校要根据疫情防控、食品安全和保障服务相关要求,开学前,各学校主要领导要约谈食堂实际负责人或实际经营者,认真研究各项保障安全、保障平稳、保障营养的措施,科学制定学校食堂保障服务方案,细化保障措施,落实保障责任,科学有效做好食堂疫情防控和保障服务工作。

五是开展高中阶段学校食堂基本情况调查。各区县教育体育局要对辖区内高中阶段(含中职)学校食堂基本情况进行一次摸底调查,全面掌握食堂运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