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度高校标准化食堂标准化学生公寓和园林式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川教函[2012]228号)

   2012-05-04    作者:佚名    来源:

川教函〔2012〕228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高校标准化食堂

标准化学生公寓和园林式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高校:

为进一步推进高校后勤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高校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和提高后勤保障服务水平,现将2012年度高校标准化食堂、标准化学生公寓和园林式校园创建(简称“三创”)申报、评估验收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1.当年新申报时间。请各校按照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高校标准化食堂评估标准》、《四川省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评估标准》和《四川省高校园林式校园评估标准》(上述标准可在http://www.scyxhq.com四川院校后勤信息网查阅省教育厅川教[2009]169号、川教[2009]168、川教函[2009]261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认真进行自评自查,凡自查自评得分达到评估标准并申请进行评估验收的,请在5月底前提出书面申请报省教育厅学校后勤与产业处。

2.复查申报时间。根据省教育厅对“三创”活动实行动态管理的要求,2012年度将对2004年省教育厅已授予标准化食堂称号的学生食堂和2011年度延期一年复查的标准化食堂进行复查(复查的标准化食堂名单见附件1);对2006年省教育厅已授予标准化学生公寓称号的学生公寓进行复查(复查的标准化学生公寓名单见附件2)。凡今年应接受复查的标准化食堂和标准化学生公寓,各校要对照省教育厅川教[2009]169号和川教[2009]168文件公布的评估标准进行自检自查,并在5月底前提出接受复查的书面申请报省教育厅学校后勤与产业处。对已作出复查安排,学校因故连续两年未按时提出复查申请和接受复查的标准化食堂和标准化学生公寓,将予以撤销高校“标准化食堂”或“标准化学生公寓”称号。

二、预评指导。6-8月份,将分别组织伙专会、寓专会和绿专会相关专家,对学校申报的标准化食堂、标准化学生公寓或园林式校园进行创建业务指导和预评估。

三、评估验收。10-11月份,组建高校标准化食堂、标准化学生公寓和园林式校园评估验收组,对经过预评估并完成整改的创建项目进行正式的评估验收。评估验收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28-86722883   传真:028-86677068

附件:

1、2012年度复查标准化食堂名单

2、2012年度复查标准化学生公寓名单

                                  二○一二年五月二日

主题词:高校  后勤  标准化  创建  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2年5月2日印发

附件1:

2012年度复查标准化食堂名单

一、示范性标准化食堂

西南财大学生四食堂、六食堂

西南交通大学黍园食堂

西南民族大学新校区艺苑餐厅

西华大学三食堂

川北医学院可园餐厅

四川民族学院A区学生食堂

二、标准化食堂

西南交通大学梁园食堂

西南交大峨眉校区学生二食堂  

西南民族大学新校区学生饮食广场

四川师范大学槐园餐厅、新世纪餐厅、榕园餐厅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人南校区学生食堂

成都体育学院冠云餐厅


附件2:

2012年度复查标准化学生公寓名单

一、示范性标准化学生公寓

四川大学江安校区14、18围合

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天佑斋10幢

四川农业大学第3住宿部20、21宿舍

二、标准化学生公寓

四川大学江安校区1-13、15-17、19围合

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1-9幢、11-14幢    

四川农业大学第183住宿部18-19、22-26宿舍

西南科技大学学生公寓东苑1-12号楼、学生公寓西苑楼7-9号楼、学生公寓北苑楼4-7号楼

四川师范大学学生新村1-7幢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航空港校区13-17号学生公寓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号、9-11号学生公寓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4-7号学生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