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度高校标准化食堂、标准化公寓创建活动授予和保留称号的通知(川教函〔2015〕124号)

   2015-03-16    作者:佚名    来源:

 

 

 

川教函〔2015124

 

四川省教育厅

关于2014年度高校标准化食堂标准化公寓创建活动授予和保留称号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高校标准化食堂、标准化公寓和园林式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川教函2014221号)要求我厅组织专家,按照我省高校标准化食堂、标准化公寓评估标准,对2014年度高校申报标准化的食堂和公寓进行了评估,对2006年已授予标准化称号的食堂和对2008年已授予标准化称号的公寓进行了复查。

根据专家组评估、复查意见,经研究,决定授予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学生第一食堂等3个食堂标准化称号;授予成都理工大学松林园1号楼等2幢公寓标准化称号;保留西华大学三食堂等4个食堂标准化称号;保留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天佑斋1-1425幢公寓标准化称号。

希望各校高度重视后勤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学生食堂、公寓规范化管理,不断提升后勤保障、服务、育人能力,切实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为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12014年度授予高校标准化食堂、标准化公寓称号名单

22014年度高校标准化食堂、标准化公寓复查保留称号名单

 

 

 

四川省教育厅

2015313


附件1

 

2014年度授予

高校标准化食堂、标准化公寓称号名单

 

一、授予标准化称号食堂(3个)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学生第一食堂

西华大学四食堂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二食堂

 

二、授予标准化称号公寓(2幢)

成都理工大学松林园12号楼

 

 

 

 

 

 

 

 

 

 

附件2

 

2014年度高校标准化食堂、标准化公寓

复查保留称号名单

 

一、保留标准化称号食堂(4个)

西华大学三食堂

乐山师范学院学生三食堂

四川民族学院学生二食堂

四川旅游学院新苑餐厅

 

二、保留标准化称号公寓(25幢)

西南交通大学犀浦校区天佑斋1-14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航空港校区13-17号学生公寓

成都工业学院致远居1456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78号学生公寓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