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成效显著(四川省教育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简报第5期)

2009-06-22    作者:佚名    来源:

四川省教育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

活 动 简 报

   

四川省教育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进学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 6 16

 

巴中市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成效显著

 

巴中市采取有力措施,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成效显著。

一、认真动员,及时部署。512,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校园环境建设工作会议,对如何抓好全市学校环境综合整治作了明确要求。615,市教育局召开了各县区教育局主要领导参加的全市教育系统环境综合整治专题会,传达贯彻省教育厅召开的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工作会议精神。今年以来市教育局先后召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题会议4次,印发有关文件5个,做到四个明确:一是明确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大意义;二是明确校园环境建设的目标和内容;三是明确校园环境建设的方法和步骤;四是明确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考核与督查。

二、强化宣传,提高认识。一是全市教育系统通过召开专题会、通报会、家长会等大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政策和要求。二是充分发挥学校宣传教育的主阵地作用,组织了5000多名师生走上街头和社区,书写宣传标语500余幅、办黑板报3000余期、开展环保知识检测20万余人次。三是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编印“小手拉大手,共建优美环境”倡议书、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改变一个陋习,健康生活一生”等宣传资料50余万份。四是用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巴州区巴师附小和清江小学组织学生老师创作儿歌、顺口溜等,并选编成册。其他县(区)部分学校自编文艺节目演出,邀请家长和群众观看,起到了较好的宣传作用。

三、规范创新,认真落实。巴中市教育局在开展学校环境综合整治中坚持规范管理,明确了目标任务、工作责任和整治措施。同时,该局还注重创新,坚持做到“十个结合”:一是将抓正面典型与反面典型相结合;二是将表扬与批评教育、适当惩戒相结合;三是坚持抓好校内环境建设与辐射社会相结合;四是将学校环境建设与学校灾后恢复重建相结合;五是将集中突击整治与长效整治相结合;六是将上级的规范要求与学校实际相结合;七是将校园环境建设与学校争先创优相结合;八是在校园环境整治队伍建设上坚持突击队与专业队伍相结合;九是坚持主抓部门和协抓部门相结合;十是将真抓实干与舆论宣传相结合。

四、辐射带动,引领社会。为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在环境综合整治中的示范、带头、纽带和辐射作用,巴中市教育局认真开展了“小手牵大手,全民齐动手”活动,印发了《关于开展校园环境建设工作方案》,重点抓好了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学校组织学生向社会和家长宣讲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要求;二是学校编印环境整治倡议书且由学生发给家长;三是学校每两周组织学生参加一次义务清扫;四是利用班、团、队、家长会与社区、村(居)委会结合等形式开展环境整治、校园建设的主题活动;五是评文明家庭的孩子在学校必须是文明小卫士,评文明小卫士的家庭在社区必须是文明家庭。巴中实验小学开展广场文明小卫士活动,通江铁佛中学采取“1班树1人”,“1村树1家”的方式,由学生、教师、村(居)委会根据学生及家长的表现,每月评出“校清洁模范”每班1人,“村清洁模范”每村1家。从而起到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一所学校带动一个区域,充分发挥学校对社会的示范辐射作用和带动作用。

五、督查考核,严格问责。一是把环境综合治理纳入了对县区教育局、直属单位和干部职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要求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任务。二是采取全面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明查暗访,五次深入中小学督查,目前,已下达整改通知书45份,整治卫生死角86处。三是严格按照“问事必问人、问人必问责、问责问到底”的要求,通报表彰先进典型,对工作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问责追究,目前全市已有10名校长因环境综合整治不力受到停职等相关处理。

六、综合治理,成效明显。通过几个月的扎实工作,巴中市教育系统环境综合整治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做到 “十有”:一是有组织机构;二是有校园环境建设的活动方案;三是有营造校园环境建设的氛围;四是有建立校园环境建设的有效载体;五是有资金投入;六是有改善校园环境必要的设施设备;七是有校训、文化墙、艺术墙等有关校园文化的内容;八是有校园环境建设的长效机制;九是开展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活动;十是有成效,使教育系统成为社会文明的窗口。真正做到了“十无”:一是校园内无垃圾;二是校园内无污水、无积水;三是校园内无乱停、乱放、乱挂、乱贴、乱画;四是校园无痰迹;五是校园内无污染物;六是教室、宿舍无异味;七是校园内无灰尘、蛛网;八是校园内无安全隐患;九是校园内无浪费现象;十是校园内无苍蝇、无鼠、无蚊。

 

 

报: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办公室

文涛同志、树林同志、光富同志

送:教育厅相关职能处室

发:各市州教育局、部省属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