够“新”“先”!广安市全力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2023-01-14    作者:佚名    来源: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

近年,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创新建立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三项机制,在全省率先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全力压实校园食品安全责任,着力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创新建立大宗食材定点采购机制

采用“互联网+食品安全”智慧监管模式,搭建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综合性服务平台,学生食堂大米、面粉、面条、食用油、鸡蛋和食盐等6大类大宗食材订购、配送、验收、结算等纳入平台统一管理。组织供销、发改、市场监管等七部门联合出台《广安市学生食堂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平台管理办法》,规范平台管理监督,建立价格调整机制,强化质量监测,做到渠道公开、质量可溯、安全可靠。平台运行3年来,入驻食材供货商52家,交易51批次25829笔订单,累计采购量21471.05吨,金额13994.72万元。

创新建立学校四方主体责任机制

建立《广安市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明确校长(园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实“5个一”常规动作;分管领导履行直接责任人责任,做实“3+1”常规动作;食品安全管理员履行具体责任人责任,做实“1+N”常规动作;从业人员履行执行人责任,做实“1+N”常规动作,进一步厘清职责,压实责任。

创新建立学校供货企业评价机制

在广安区营养改善学校试点建立评价机制,成立涵盖教师在内的评价小组,从供货及时性、新鲜度、数量质量、服务态度四个维度测评,量化评价,优胜劣汰,从源头保障食材品质。试点以来,共组织41个评价小组740余名工作人员,对15家供货企业开展评价4次,发现问题8个,出具整改意见书3份,约谈企业3家,扣减履约保证金6000元。

率先完成校园食品安全总监聘任

根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围绕政府“搭台”、学校“主导”、社会“共治”工作思路,全速推动学校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地见效,在全省率先完成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聘任,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目前,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配备了食品安全总监共385名,食品安全员共779名,做到应配尽配,全力压实学校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