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理工学院饮食服务中心大力推进“农校对接”工作

   2014-01-21    作者:黄鉴  刘德金    来源:

四川理工学院饮食服务中心

大力推进“农校对接”工作

 

食堂原材料采购是办好高校饮食的基础工作,是学院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道屏障,四川理工学院后勤饮食服务中心十分重视采购工作,以狠抓“农校对接”工作为突破口,逐渐探索出一条“制度采购、价值采购”的采购模式,降低了采购成本,保证了食堂物资安全供应。

一、健全采购组织机构

四川理工学院饮食服务中心结合学院校区分散的实际,成立饮食采购中心,对食堂物资实行集中采购,同时成立了“饮食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和“饮食采购质量、价格监督小组”,对采购中心进行领导和监督。食采购中心遵循 “减少中间环节、公开、公平、公正、安全、质优、价廉”总体要求,依据“制度采购、价值采购”的工作原则开展工作。

食堂物资集中采购,搭建了食堂原材料 “统一订单、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验收、统一监管、统一结算”的采购平台,为“农校对接”奠定了基础。

二、完善采购工作制度

饮食采购中心严格遵守总公司财务管理各项管理制度,结合实际制定了《饮食采购中心采购员岗位职责》、《饮食采购中心中心主任岗位职责》、《饮食采购中心办公室人员岗位职责》、《饮食采购中心核算员岗位职责》、《饮食采购中心采购经费开支办法行》、《饮食采购中心统一采购原材料价格及验收标准》、《饮食采购中心供货厂(商家)质量保证金及罚款办法》、《饮食采购中心报价、核价原则及程序》、《饮食采购中心供货厂(商家)送货人行为规范》等管理制度。采购中心日常采购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实现了中心提出的“制度采购”要求。

三、招标时政策上支持“农校对接”

饮食采购中心通过一年一度的食堂物资采购招投标严格程序确定供货商供货资格。招标前饮食服务中心制定严格的食堂物资采购招投标必须遵循原则: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2、同类产品省教厅入围企业优先;3、同类产品农产品生产基地、专业合作社优先;4、同类产品地区生产、销售、管理优秀者优先;5、同类产品地区总代理商优先;6、同等条件下合作中重合同守信誉企业优先。饮食服务中心从制定招标确定供货资格政策源头上支持“农校对接”,为“农校对接”开辟政策上的绿色通道,确保了“农校对接”工作的顺利进行。采购中心在取得供货资格的供货商中比值比价实施日常采购。

四、严格采购工作程序

采购中心严格执行《饮食采购中心报价、核价原则及程序》规定,坚持每周对市场调查,坚持每周核价制度。饮食采购中心物资采购分为鲜货、干货两大类,分别落实专职采购人员,采购员坚持每周到市场现场进行价格调查并填好《市场价格登记表》。采购中心每周根据商家报价、采购员了解的市场情况、各食府兼职采购员了解的市场信息确定每周《食堂原材料采购核价表》,报中心“采购工作质量价格监督组”批准后各食府执行,防止采购质量和价格的人为和随意性,确保了采购质量和价格的统一、规范。采购中心每周将《食堂原材料采购核价表》通过校园OA办公系统上报公司负责人、分管饮食中心老总、各食府经理,大宗物资采购情况报学院监审处,主动接受各级监督。

五、农校对接工作成绩显著

由于在招标确定供货商资格时将生产加工企业、生产专业合作社、总经销商享受优先入围的政策支持,在四川理工学院取得饮食采购中心2013年度供货资格的25家企业中有19家均为本地专业生产合作社、行业龙头生产企业,可以说食堂物资采购主要都是通过“农校对接”途径实现的。具体为:大米、食用油、调料均从生产企业直接采购;面粉通过联合采购;猪肉由养殖屠宰企业直接供货;家禽、鸡蛋由专业合作社直接供货;蔬菜由于本地种植品种的限制,50%以上由生产基地直接供货,主要干货、冻货、部分调料由守信用经销商供货。

四川理工学院饮食中心食堂原材料采购积极推行“农校对接”,实现了主要农产品由生产基地直接供应,减少了采购的中间环节,明显的降低了采购成本,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物价上涨给食堂办餐带来的压力,保障了学生利益,维护了学院稳定。

 

四川理工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  黄鉴  刘德金